葉元之在3月間遭前助理遺孀控訴是慣老闆,涉羞辱、禁止請假看病、不當解僱。北市勞動局接獲檢舉進行勞檢,發現葉元之國會辦公室有「未備置出勤紀錄」缺失,依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在4月23日裁處9萬元。
另涉及《職安法》部分,勞動檢查處已於3月19日通知葉元之辦公室,涉違反《職安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7項」缺失,限期於1個月內改善。勞檢處已於4月7日收到葉元之辦公室回覆相關改善資料,經書面審查,認已完成改善。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葉元之表示已經改善相關缺失,要求員工簽到,也有做出勤紀錄表,至於遭質疑涉霸凌,他認為勞動局應針對該部分公布勞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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