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峯近兩年積極推廣「高壓細水霧幫浦消防車」,若民間企業有意捐贈,就由消防設備楊姓女業者接洽,再由曾姓業者出貨,李被控事後索拿回扣。台南地檢署認為李明峯、楊詠琪犯罪嫌疑重大,加上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今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法官晚間裁准。
法院指出,經訊問李明峯、楊女2名被告,綜合2人供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足認李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楊姓被告亦涉犯同條例相關罪名,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足認存在逃亡、勾串證人或共犯、湮滅證據之虞,符合羈押要件,經衡量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取代羈押,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