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發經過,去年10月27日傅崐萁於光復鄉舉辦災後重建座談會,現場卻傳出多數災民被擋在門外,甚至在地民意代表也無法進入,張峻質疑座談會淪為「篩選過後的閉門會議」,為了幫災民爭取發言權,憤而衝入會場猛踹傅崐萁桌子表達抗議,傅崐萁隔日隨即前往花蓮地檢署,對張峻提出妨害公務、聚眾強暴脅迫、傷害、強制、恐嚇及妨害合法集會等六項罪名。
經過數月偵辦,花蓮地檢署6日寄發起訴書,認定張峻行為導致傅崐萁受傷,依《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提起公訴;至於妨害公務等其餘五項罪名,則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張峻隨即在臉書發文表示,「全國民眾都看得很清楚,我踢的是桌子。」他強調,當時的出發點是質疑為何災後重建需要「篩選民眾」,他踢桌子是為了打破傅崐萁試圖塑造的「花蓮一言堂」。
對於被起訴傷害罪,張峻語帶諷刺地說:「或許傅崑萁(傅崐萁)脆弱的心靈真的受傷了吧。」他認為,如果這次行動能讓傅崐萁的內心受到一點震動,希望傅能藉此好好反省自己的作風。張峻最後強調,他尊重司法程序與判決,對於起訴自認問心無愧。他直言,只要是為了替災民發聲、為鄉親爭取權益,「我仍然無悔」,未來也會持續站在災民身邊,與花蓮鄉親一起努力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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