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男於2024年2月22日傍晚駕車撞上放學返家的陳姓3姊弟,事故造成10歲大姊及9歲二姊搶救數月後相繼不治,陳姓弟弟僅輕傷,蕭男辯稱對方闖紅燈,但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後認定其無照駕駛、超速且未禮讓行人,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徒刑。
案件上訴至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指出蕭男多年未考領駕照,且行經人行道時以77公里時速超速,漠視行人安全,認定原審對罪責評價不足,撤銷原判,並加重判刑至有期徒刑2年,不過考量蕭男二審期間認罪,並已與受害家屬達成和解,家屬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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