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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偷拍女童11次! 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與母連帶再賠300萬

發佈時間2026.04.02 09:0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2 09:33 臺北時間

台北市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被控性侵、猥褻46名女童,最高法院就6名女童部分判刑28年8月徒刑定讞;另40名女童部分,一審判刑30年,案件上訴審理中。其中1名受害女童及家長提出民事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毛畯珅及其母洪珮筠應連帶賠償女童200萬元、女童父母各50萬元,共計300萬元,可上訴。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被控自2021年至2023年間,多次在幼兒園對未滿7歲女童實施性侵與猥褻,並以講故事為名接近受害者,甚至拍攝影片保存。

2022至2023年間,毛畯珅在幼兒園內對6名女童實施224次侵害,最高法院去年判處28年8月徒刑定讞,已入監服刑;另涉及40名女童的第2波起訴案件,台北地院一審認定犯510罪,合併應執行30年徒刑及罰金5億元,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受害女童及家長提告毛畯珅、其母洪珮筠及幼兒園,控訴其未盡監護義務,導致女童身心與性隱私權受侵。1名女童父母指出,女兒曾11度遭毛畯珅性侵或猥褻,並在幼兒園監視器死角被觸摸下體及拍攝影片留存,對孩子造成深刻心理傷害,也讓家長感到自責與憤怒。法院審理後認定侵權成立,判決毛畯珅、其母洪珮筠及幼兒園須連帶賠償女童200萬元、父母各50萬元,共計300萬元。

此前已有其他2名受害女童家長提告,法院分別判賠60萬元及225萬元,加上本案新增的300萬元,累計民事賠償金額達585萬元,判決仍可上訴。法院強調,幼兒園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連帶責任,補償兒童身心受創,並提醒教育機構須嚴格把關,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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