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指出,現行《國籍法》規定取得國籍滿10年的外籍人士,參選公職範圍涵蓋立委、正副總統、四院院長及縣市長等10項要職,她質疑此規定是否符合當前國情?並引用美國憲法為例,強調美國明文規定「非在美出生公民不得參選正副總統」,呼籲立法院應考慮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增訂相關條款,以確保國家忠誠度。
對於李貞秀案,呂秀蓮分析,雖然依中國法律,取得我國籍原則上即喪失原國籍,但若具「國家工作人員」身分則不得退出,內政部要求李提出放棄原國籍證明,基於兩岸敵意雖有其合理性,但仍需釐清是否合法。她強調朝野應拋開意識形態,針對「中配是否能參選國家元首」等嚴肅問題進行跨黨派討論與處理。
呂秀蓮進一步挑戰政黨內規的合法性,她質疑《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立委任期四年,民眾黨卻自行規定不分區立委輪流擔任,「政黨為何可以隨意切割立委任期並另行遞補?」此外,她也對預算制度提出批評,認為行政院長提出下屆政府預算、立委審議長達八年的預算案,皆存在體制上的矛盾。
呂秀蓮強調,這些憲政與法制問題若不快速處理,將嚴重侵蝕台灣民主根基,期盼能與韓國瑜院長當面溝通,共同尋求化解朝野亂象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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