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希2023年8月入黨,2024年被民眾黨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排名第17,同年8月間,她在臉書發文批評時任立委的黃珊珊推動助長財團剝削移工法案,因雙方理念衝突要退黨,民眾黨在同年底註銷徐黨籍,徐瑞希隔年2月發函民眾黨要求確認自己的黨籍未果,遂於2025年底提吿。
徐瑞希提告時主張自己並未正式申請退黨,社群發文僅為個人帳號,且該文章並未標記民眾黨,或轉發民眾黨等,認為民眾黨註銷她黨籍並未遵守黨章或法定程序。台北地院今(23日)一審宣判,認定徐黨員資格存在。全案可上訴。
面對官司結果,徐瑞希表示,希望藉由案件凸顯民眾黨未來能落實民主運作原則,把該做的事、該訂的法律等一一建構,她認為這樣的民眾黨才是制度化政黨,而非「一人政黨」;民眾黨則回應,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請律師研議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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