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署今(27日)宣布,只要是處於無薪假狀態的勞工,凡符合資格者,皆可申請「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補助津貼,身分限制包括本國籍勞工,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籍人士;前項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台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人員,經其雇主僱用及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署指出,針對減班前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3萬1,801元以上的勞工和部分工時勞工,可在減班期間參加勞動署所屬各分署自辦及委辦的在職訓練課程,或由各分署安排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建置的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所提供的各類數位課程,在減班前後薪資差額範圍內,依實際參訓時數核發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1萬6,300元
另為擴大支持勞工參訓,針對減班前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介於2萬9,500元至3萬1,800元的全時勞工,也可於參訓後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2,940元;在企業端部分,若在減班休息時段辦理員工在職訓練,並維持整體員工僱用規模達90%以上,可核實申請辦訓費用補助,最高350萬元。
勞動署提醒,申請前提為公司已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且勞工與公司已簽署「減少正常工時協議書」;另外,兼職人員部分,若有固定排班且符合減班通報,同樣也可申請。
此外,減班休息除由企業通報外,勞工也可自行通報,勞工只要提供勞雇雙方同意實施減少正常工時的協議書,或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成立的紀錄,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並納入通報案件後,勞工即可向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申請參加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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