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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兵偷子彈還拍「戰利品」特寫照 退伍前遭手機檢查抓包

發佈時間2026.05.05 07:5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05 08:30 臺北時間

軍中安檢真的不能心存僥倖!宜蘭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一名21歲陳姓上兵,在參加三軍聯合操演時,竟私自夾帶7發實彈與彈殼回家,甚至大膽「拍照留念」。沒想到在退伍前一週,部隊進行手機安全檢查時,幹部意外翻出這張「子彈特寫照」,全案因此曝光。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占軍用彈藥罪判處其1年6月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4年9月赴屏東恆春參加「三軍作戰聯合操演」,執行實彈射擊任務時領取了180發彈藥,依規定射擊完畢後須全數繳回。然而,陳男卻動起歪腦筋,私自留下5發機槍實彈、2發曳光彈及4個空彈殼,躲過層層檢查後帶回住處收藏,並隨手拍下照片儲存在手機相簿中,想作為當兵的「戰利品」紀念。

2025年3月、距離陳男退伍僅剩一週時,部隊例行實施手機反賭博及安全檢查。幹部在查看其手機相簿時,竟發現赫然在目的子彈特寫照,隨即展開追查並通報憲兵。

宜蘭地院審理認為,陳男侵占軍用彈藥已觸犯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但合議庭考量陳男年僅21歲、無前科,且案發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加上侵占數量不多,亦未用於其他非法用途,對軍事安全影響有限。

法官審酌陳男退伍後從事餐飲業,且需扶養祖母,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並給予緩刑4年。陳男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並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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