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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嗆罷免賴士葆志工「我一個打你們4個」 二審維持無罪

發佈時間2026.05.13 14: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3 14:31 臺北時間

台北市周姓男子去年因不滿罷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團體在文山區舉辦連署活動,持飲品嗆聲志工「我一個打你們4個」等語,被依恐嚇及違反《選罷法》起訴。一審法院認定其言行屬爭辯、嗆聲,無法證明具有恐嚇或妨害連署犯意,判決無罪;高等法院今(13日)維持原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周男於2025年4月間,見民團在北市文山區超商外舉辦罷免賴士葆連署活動,因不滿對方占用騎樓影響超商營業,與現場志工爆發口角,當時他高舉手中飲品,對志工表示「你要不要我潑妳,讓你知道這不是咖啡」、「你要我試嗎」,並嗆聲「我一個打你們4個」,檢方偵辦後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志工心生畏懼,依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罷免連署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起訴。

周男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與志工爭吵、嗆聲,並無恐嚇或妨害罷免連署的意圖,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周男持飲品靠近志工,目的是展示「手中飲品並非咖啡」,其言行屬情緒性爭辯,難認具有恐嚇犯意,也無證據顯示他意圖妨害連署活動,因此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院審理後指出,周男是因不滿連署活動占用騎樓、影響超商營業而與志工發生爭執,其相關言論及行為,仍難認定具有恐嚇犯意;此外,從現場互動情形來看,雙方語氣均相當激烈,志工也未顯露畏懼情緒,甚至互相嗆聲,整體氣勢相當,犯罪事證不足,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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