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主張,黃姓地主自2022年1月起,未經同意占用土地種植沙薑,他於2023年12月13日發現後以竊占罪提告,黃男遭判處拘役20天。事後,李男認為生基遭到破壞,再提起民事訴訟,並求償150萬元。
黃男審理期間主張,李男土地長期雜草叢生,影響出入,為整理土地才種植沙薑,否認破壞風水。風水師則證稱,當年每個生基收取3萬6,000元,埋在地下約87公分處,生基設置是永久性的,即使甕破損或被翻出,功能仍會持續,不影響改運效果,且埋在土中的生基本來就會隨著時間風化損壞。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李男無法舉證黃男破壞生基一事,不過黃男於2022年1月31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期間,占用李男52平方公尺土地種植沙薑屬實,依土地申報地價、占用面積及期間等計算,判處黃男須給付土地租金不當利益7,384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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