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各地檢察署署長陸續向里長發出提醒信件,內容提及買票賄選、選舉賭盤、虛偽遷徙幽靈人口等都屬違法,另外,要是受人指示到中國等地旅遊招待,且在旅程期間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都可能觸犯《選罷法》與《反滲透法》,最重判10年。
國民黨為何理解成恐嚇?
國民黨今(20日)召開「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民進黨政府勿以司法之名製造政治恐嚇」記者會,考紀會主委張雅屏表示,選前檢察長寫信給基層村里長或參選人可以理解,但過往以檢察長名義發出反賄選信件,並未有其他額外宣導,質疑這次「宣導」納入「兩岸交流、赴中國」等,是否有「假宣導之名、行恐嚇之實」疑慮。
中選會主委態度?
對此,游盈隆今在「向人民報告」記者會後受訪表示,淨化選風是整個選舉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環,也強調,里長是台灣最基層的公務人員,最高檢行文給各地里長,提醒公務人員不要接受不適當招待或餽贈,讓選舉、選風都更好,他認為這沒什麼問題、是必要的提醒。
最高檢說明?
最高檢昨(19日)回應指出,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查察妨害選舉及宣導工作,是為維護選舉秩序及社會安定,實現「公平選舉、守護民主」的選舉查察核心目標。最高檢表示,各地檢察署以「守護家鄉的一票—檢察長給鄉親的一封信」載明檢舉專線及檢舉管道,交由各村、里長協助轉知轄內民眾,是在借重村里長熟稔轄區之親和優勢,以此合作向民眾進行妨害選舉犯罪不法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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