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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22年被狠甩 女怒告台積電男友討千萬

發佈時間2025.02.02 19:0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3 14:24 臺北時間

女人青春寶貴,如果和交往多年的男友沒有結果,真的會覺得很「切心」不值得。一名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陳姓女子和在台積電上班的林姓男友交往22年,最終因雙方對結婚生子沒共識而分手,被提分手不甘人財兩失,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208萬元,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案情出現逆轉。

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許多情侶因對結婚生子沒共識而分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女人青春寶貴,如果和交往多年的男友沒有結果,真的會覺得很「切心」不值得。一名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陳姓女子和在台積電上班的林姓男友交往22年,最終因雙方對結婚生子沒共識而分手,被提分手不甘人財兩失,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208萬元,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案情出現逆轉。

根據判決書顯示,陳女與林男於2000年相戀,兩年後林男進入台積電工作,半年後陳女結束室內設計業務,追隨林男到新竹同居。2020年4月,兩人以680萬元在新竹市購置房屋,因台積電員工享有房貸低利專案,房屋貸款以林男名義進行。陳女聲稱,她在購房及裝潢過程中做出重大貢獻,多次匯款給林男。然而,林男於2022年9月宣布分,手並報警將她趕出家門。

▲台積電工程師是許多人眼中的人生勝利組。(示意圖)

雖然陳女將林男形容成負心漢,不過林男在法庭上表示,兩人交往期間,所有購房、裝潢及生活開銷均由他支付。陳女辭職後收入微薄,且長期掌握他的工資卡,未經同意支配其收入。林男更指控陳女在其母親過世時拒絕見最後一面,冷漠聲稱與她無關,這成為他決定分手的導火線。不料陳女卻將他告上法院,謊稱其出資購屋及裝潢,意圖再向他索取財物。

法官調查,陳女確有以自己之資金就房屋購屋款中的110萬元部份為林男墊付,房屋既登記為林男所有,林男自應就墊付款對陳女負不當利益償還之責。至於其他金額部分,因陳女無法提出具體事證,均被法官駁回。最終判定,林男僅需賠償陳女當初購屋墊付款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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