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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解棄屍…靠兒DNA認身分!嫌收押理由曝

發佈時間2025.02.07 13:1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3 12:45 臺北時間

高雄73歲張姓老翁日前涉嫌殺死71歲冠夫姓的趙姓婦人,還將人「分屍」後丟棄在前鎮河裡,今天(7日)遭檢方聲押獲准;據目前調查資料,張翁住處留有死者外套、提袋,血跡與死者兒子DNA符合等證據,加上他否認犯行,法院認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裁准羈押禁見。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73歲張姓老翁日前涉嫌殺死71歲冠夫姓的趙姓婦人,還將人「分屍」後丟棄在前鎮河裡,遭收押。(圖/翻攝畫面)

高雄73歲張姓老翁日前涉嫌殺死71歲冠夫姓的趙姓婦人,還將人「分屍」後丟棄在前鎮河裡,今天(7日)遭檢方聲押獲准;據目前調查資料,張翁住處留有死者外套、提袋,血跡與死者兒子DNA符合等證據,加上他否認犯行,法院認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裁准羈押禁見。

依據檢方卷內資料,張姓老翁邀死者趙姓婦人,進入男方家中隔天,多次騎腳踏車手提袋子承裝物品出門,但返家時手中提袋已無物品,且屋內留有被害人的外套、提袋。

▲高雄73歲張姓老翁日前涉嫌殺死71歲冠夫姓的趙姓婦人,還將人「分屍」後丟棄在前鎮河裡。(圖/翻攝畫面)

此外,在張姓老翁家中的血跡與死者趙姓婦人的兒子DNA符合,加上,尋獲屍塊的地點與被告騎腳踏車前往之地點相符等情節。

法官考量,張姓老翁否認犯行,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多次出門丟棄物品等行為,可認有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悉,專案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張翁家中疑有其他人血跡,恐有其他人遇害,但他對案情都不吐實,有高度滅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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