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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遛狗不繫繩」狂吠鄰居!下場慘了

發佈時間2025.02.12 14:1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3 10:59 臺北時間

台中一名吳姓女子帶著愛犬在住家社區搭電梯時,因未替愛犬繫牽繩、戴口罩,狗狗突然對沈姓女住戶狂吠,讓對方嚇得不敢搭電梯,沈女告進法院,法官審理時吳女強調「是狗狗自己叫」,不過法官認定吳女消極容任,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縱容動物嚇人,裁罰600元,可抗告。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女子遛狗時未替愛犬繫牽繩,狗狗突然對鄰居吠叫而挨告。(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吳姓女子帶著愛犬在住家社區搭電梯時,因未替愛犬繫牽繩、戴口罩,狗狗突然對沈姓女住戶狂吠,讓對方嚇得不敢搭電梯,沈女告進法院,法官審理時吳女強調「是狗狗自己叫」,不過法官認定吳女消極容任,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縱容動物嚇人,裁罰600元,可抗告。

去(113)年12月13日上午6時許,吳女牽著飼養多年的中型犬外出,但在搭電梯時沒有替愛犬繫牽繩、戴口罩,狗狗突然朝著沈女吠叫,沈女嚇得急忙退出電梯,沈女後續向警方報案,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吳女送辦。

案件審理時,吳女坦承當天帶狗出門「但是狗狗自己叫」,對此沈女回應,對方養的狗沒有繫牽繩也未戴口罩,突在電梯朝她狂吠,導致她受到驚嚇。

法院也勘驗電梯內監視器畫面,可見沈女進入電梯時,吳女的狗就對著她吠叫,沈女嚇得急忙退出電梯,且吳女確實未使用牽繩,也沒有約束犬隻。對此法院認為,吳女縱容該犬自由活動,其「消極容任」犬隻嚇人。

台中地院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規定,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經審理,吳女縱容該犬自由活動,其「消極容任」犬隻嚇人,已違反社維法第70條第3款,裁定罰她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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