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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潛女廁偷拍!揪手機藏30多部不雅片

發佈時間2025.07.11 11:0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03:13 臺北時間

台中王姓男子聲稱公職生涯不順,與同事相處不睦,職務受處分,竟拿手機到后里區森林公園女廁內偷拍被抓包;王男雖坦承犯案,但檢方查出他手機內藏有多達30部偷拍影片,被法院認定非偶發性的初犯,無法予以緩刑,審理後,將他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偷拍用的Samsung手機。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王姓男子聲稱公職生涯不順,與同事相處不睦潛入女廁偷拍。(示意圖/Pixabay)

台中王姓男子聲稱公職生涯不順,與同事相處不睦,職務受處分,竟拿手機到后里區森林公園女廁內偷拍被抓包;王男雖坦承犯案,但檢方查出他手機內藏有多達30部偷拍影片,被法院認定非偶發性的初犯,無法予以緩刑,審理後,將他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偷拍用的Samsung手機。

判決指出,王男2024年12月27日晚上8時許,潛伏到台中市后里區森林公園女廁內,待女生前往如廁,並趁機用手機伸入廁所隔板下方縫隙,由下往上拍對方如廁。

被偷拍的女子察覺有異樣,聯繫男友到場逮人;王男被活逮的時候,立即將手機影片刪除,隨後警方到場查扣手機,並依法移送。

偵審期間,王男都坦承犯行,他在法庭上自陳,因公職生涯不順,與同事相處不睦,受職務上處分,才會犯案,他大學畢業目前為業在家,未婚,須撫養父母。

雖然王男有意調解,但受害女子未到庭,無法達成調解程序;法官認為,他無前科,為滿足私慾趁機偷拍,此外另查出他還在該處4度偷拍,手機內藏有多達30部偷拍影片,認定非偶發性的初犯,無法予以緩刑。

法院審理後,將王男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偷拍用的Samsung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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