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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買房卻被罰!一招沒做慘吞百萬罰單

發佈時間2025.07.27 17:3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7.28 01:00 臺北時間

不少父母希望「先幫小孩置產」,乾脆直接出錢買房、房屋權狀登記在子女名下。但你知道嗎?這樣的安排其實可能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行為」,依法得申報贈與稅,否則恐怕還得補稅加罰款。

實習編輯藍子瑄/台北報導

▲國稅局提醒,家長替子女買房,未申報贈與稅恐吃罰單。(圖/資料庫)

不少父母希望「先幫小孩置產」,乾脆直接出錢買房、房屋權狀登記在子女名下。但你知道嗎,這樣的安排可能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行為」,依法得申報贈與稅,否則恐怕還得補稅加罰款。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若父母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子女買下房地產,雖然名義上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因金流來自父母,依法仍屬贈與行為,需按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贈與額,並申報繳稅

國稅局表示,實務上不少民眾誤以為「只要沒過戶、沒拿現金」就不用申報贈與,這種錯誤觀念很常見。若遭國稅局查核發現符合「無償購置」條件,會先寄出通知,要求10日內完成申報。若逾期未報,或未能提出反證資料,將依法補徵贈與稅並裁罰。

以一名甲姓民眾為例,他在2021年以5千萬元買下一處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款項全由自己支付,卻未申報贈與稅。經查核認定後,國稅局核定其贈與總額為1,290萬元,需補稅107萬元,另處以0.5倍罰鍰。

國稅局提醒,若父母希望為子女購屋,應事先了解相關贈與稅規定,避免因不了解法規而多花冤枉錢。接獲申報通知後也務必在10日內處理,以免遭補稅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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