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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收3500萬賣淫!女星喊冤 隔9年再發聲

發佈時間2025.09.03 15:2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7 08:28 臺北時間

韓國歌手G.NA(本名崔智娜)2015年爆出在美國與一名韓裔美籍商人發生性關係並收取3500萬韓元(約台幣84萬元),以及在韓國與另一名商人發生性關係並收取1500萬韓元(約台幣36萬元)而被起訴,雖她堅稱雙方關係為男女朋友且金錢往來與賣淫無關,但最終法院判處罰金200萬韓元(約新台幣4.8萬元),事後她全面暫停演藝活動,近日終於打破沉默,彈起當年往事。記者林汝珊

記者林汝珊/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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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A被爆賣淫,形象大疊。(圖/翻攝自IG)

韓國歌手G.NA(本名崔智娜)2015年爆出在美國與一名韓裔美籍商人發生性關係並收取3500萬韓元(約台幣84萬元),以及在韓國與另一名商人發生性關係並收取1500萬韓元(約台幣36萬元)而被起訴,雖她堅稱雙方關係為男女朋友且金錢往來與賣淫無關,但最終法院判處罰金200萬韓元(約新台幣4.8萬元),事後她全面暫停演藝活動,近日終於打破沉默,彈起當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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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A隔9年再發聲。(圖/翻攝自IG)

G.NA近日在IG以全英文發聲,表示這些年來,一直默默承受著,「最讓我受傷的不是發生的事,而是那份沉默,我選擇消失,不是為了逃避,而是為了生存」,坦言自己已不再是當年害怕的女孩了,「我不再被過去定義,而是由現在的選擇決定我是誰」,並喊話:「你的故事還沒結束。」

回顧當年,G.NA在2015年爆出與韓裔美籍商人發生性關係並收取3500萬韓元(約台幣84萬元),並在韓國與另一名商人發生性關係並收取1500萬韓元(約台幣36萬元)而被起訴。雖她堅稱雙方關係為男女朋友且金錢往來與賣淫無關,但最終法院判處罰金200萬韓元(約新台幣4.8萬元),此後她選擇離開韓國演藝圈,並赴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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