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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了為這事抓狂砍死女大生…悔吐6字驚句

發佈時間2025.09.19 06:0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20:41 臺北時間

台中市沙鹿一名駱姓少年(17歲)日前持刀猛砍顏姓女友31刀,害人當場慘死,案件震驚社會。據了解,少年落網後懊惱說,「不會再殺人了!」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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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姓少年落網後,懊悔稱「不會再殺人了!」(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沙鹿一名駱姓少年(17歲)日前持刀猛砍顏姓女友31刀,害人當場慘死,案件震驚社會。據了解,少年落網後懊惱說,「不會再殺人了!」

凶殺案曝光後,有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疑似死者親友透露事件主因並非單純感情問題,而是長期金錢糾紛,指出女方不堪長期被男友借錢,由於這些錢都是顏女打工賺來的「辛苦錢」,受不了想要分手,加上剛升上大學需要錢繳學費,所以「這次見面主要是想把錢討回來」。

不過,駱男落網後,否認向顏女借錢,表示因交往期間顏女有送他一些禮物,但因分手後顏女向他追討,當天2人碰面為此爆發口角,一時氣憤才會拿出放在機車的柴刀攻擊她,犯案後感到相當懊悔,稱「不會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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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姓男友以長刀狂砍數刀,顏女當場倒臥在血泊中慘死。(圖/翻攝畫面)

經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情緒控管能力明顯不足、有暴力傾向,且有畏罪潛逃的可能,及家庭管教功能不彰,遂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裁定將其收容,後續將送往少年觀護所。

另外,法院也說明,少年法庭會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若認定由其他具管轄權的少年法院處理更為妥適,則可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將案件移送。若調查後發現少年涉及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如殺人),將根據法律規定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查,偵查終結後再進入刑事審判程序。

回顧案情,16日上午9點多,駱姓少年約顏姓女子到沙鹿區忠貞路談判,不料駱男卻拿出預先買好的長刀,短短44秒內發狂似的砍殺顏女31刀,不顧顏女跪地道歉求饒,冷血將女友砍到倒臥血泊中,離開後又回頭再補幾刀,置顏女於死地。

路過民眾見狀嚇得報警,駱男則把兇刀丟棄在現場,騎乘借來的無牌機車逃回苗栗苑裡,又搭火車前往彰化躲在賓館,警方循線追緝,於當天下午4點40分許將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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