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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規定明上路!違規最高罰3萬6000元

發佈時間2025.09.24 12:2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19:14 臺北時間

為提升用路安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宣布,自114年9月25日起,台64線快速公路台北港端至重翠橋路段(1K+200至14K+500)將對20噸以上大貨車實施降速管制,最高速限由現行80公里/小時降為70公里/小時。

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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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台北港端至重翠橋路段(1K+200至14K+500)大貨車的最高速限降為70公里/小時。(示意圖/資料照)

為提升用路安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宣布,自114年9月25日起,台64線快速公路台北港端至重翠橋路段(1K+200至14K+500)將對20噸以上大貨車實施降速管制,最高速限由現行80公里/小時降為70公里/小時。

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指出,此措施借鏡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自112年3月1日實施降速後,大貨車事故率顯著下降的經驗,期望進一步降低事故風險,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

公路局提醒用路人注意超速與低速規定:

一般道路超速:未滿20公里罰1,200至1,600元,記1點;超速20至40公里罰1,400至1,800元,記1點;超速40至60公里罰最高12,000元,記3點並吊扣牌照6個月,需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高/快速公路超速:未滿20公里罰3,000至3,500元,記2點;超速20至40公里罰3,500至4,500元,記2點;超速40至60公里罰最高12,000至18,000元,記3點並吊扣牌照6個月,需講習。

低速違規:行駛低於最低速限(通常60公里/小時)將處3,000至6,000元罰鍰,記1點。

嚴重超速(超過60公里):罰款最高可達3萬6,000元,吊扣牌照6個月,記3點,若發生事故將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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