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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船員刺死台灣船長!躲25年…司法沒轍

發佈時間2025.09.25 08: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18:59 臺北時間

中國籍四川省男子張帥峰、及同鄉張利升,25年前受雇於中華民國籍「錦惠祥號」漁船擔任船員,因不滿工作辛苦,密謀殺害船長、船員再劫船逃往大陸,不過殺害船長後,兩人試圖逃亡,僅張利升被逮,張帥峰則跳海逃逸,至今未緝獲,因追訴權時效已過,法院諭知免訴。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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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四川省男子張帥峰25年前受雇於中華民國籍「錦惠祥號」漁船擔任船員,因不滿工作辛苦,他殺害船長後,跳海逃逸,至今未緝獲,因追訴權時效已過,法院諭知免訴。(示意圖/pixabay)

中國籍四川省男子張帥峰、及同鄉張利升,25年前受雇於中華民國籍「錦惠祥號」漁船擔任船員,因不滿工作辛苦,密謀殺害船長、船員再劫船逃往大陸,不過殺害船長後,兩人試圖逃亡,僅張利升被逮,張帥峰則跳海逃逸,至今未緝獲,因追訴權時效已過,法院諭知免訴。

判決指出,中國籍四川省男子張帥峰、及同鄉張利升,2000年3月22日受僱中華民國籍「錦惠祥號」漁船擔任船員,因不滿工作辛苦,密謀取得船長手槍後,殺害船長、船員再強劫漁船開回大陸。

張帥峰跟同鄉於同年4月20日深夜,拿魚刀、鐵鎚、木鎚趁船長不注意時,偷擊並將人殺害,後因找不到手槍,無法殺死所有船員,正準備卸下救生筏潛逃時,被輪機長等船員發現,張男跳海逃逸,僅同鄉張利升被逮。

案發後,張利升被引渡回國偵辦,被依共同強盜故意殺人部分判刑;至於張帥峰涉犯強盜殺人罪,追訴權時效為20年。

檢方於2000年7月10日、9 月18日起訴,10 月6日發布通緝,迄今未緝獲,導致審判程序不能繼續,張帥峰案件追訴權時效已於今年7月6日完成,因此法院諭知,免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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