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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家長會殺人!台中國小女師遭停聘2年

發佈時間2025.10.12 20: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14:00 臺北時間

台中有名廖姓女老師已在某國小教學38年,但近期她卻爆出多項爭議事件,包含逼迫學生道歉、散布家長勾結黑白道、賺黑心錢等不實言論,還教唆同學打學生等,家長氣得檢舉、提告。經民事法官審理判廖女要賠15萬元確定,校方移請教評會審議後,做出停聘2年處分,但廖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但卻被法院駁回。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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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女老師遭爆多項爭議事件,被停聘2年處分。(示意圖/pixabay)

台中有名廖姓女老師已在某國小教學38年,但近期她卻爆出多項爭議事件,包含逼迫學生道歉、散布家長勾結黑白道、賺黑心錢等不實言論,還教唆同學打學生等,家長氣得檢舉、提告。經民事法官審理判廖女要賠15萬元確定,校方移請教評會審議後,做出停聘2年處分,但廖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但卻被法院駁回。

據判決書指出,廖女在台中某國小任教38年,前年(112)間有家長檢舉,強迫學生向外師道歉及散布不實謠言,包含學生、家長情緒控管有問題、會殺人,也將學生日記公開散布,更洩漏家長個資,又教唆學生毆打其他同學等9項爭議事件。

當時經校方召開教評會後,於去年初決議將廖女停聘2年,並報台中市府後核准。廖女得知後,不服提出訴願,經決定不受理後,廖女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聲請確認停聘關係不存在。

經中高行審理,認定廖女的確有9項爭議行為,且調查報告綜合考量廖女有諸多不當且違法行為,整體考量其違失行為,所呈現違背教師職業倫理狀況,違反多項法令、影響學生權益、影響校譽,且情節非屬輕微。

不過校方仍考量廖女已服務38年期間,若依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一定期間不得聘任」恐有過於嚴苛之虞,宜有解聘以外之其他處理方式,校方依教師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建議停聘3年,移請教評會審議。

最終經召開教評會議,廖女及調查委員都有到場陳述意見,審慎考量廖女違反情節,決議停聘2年,認校方就停聘期間的裁量有教育目的合理性、手段必要性,無違反比例原則,也無重大瑕疵存在,校方依法通知廖女停聘2年,沒有違誤,駁回廖女訴請,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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