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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1.5萬S型水蛇腰…還沒榨乾老闆就被逮

發佈時間2025.10.28 08: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09:46 臺北時間

台北31歲林姓男子加入應召站集團,以日薪2500元報酬擔任「馬伕」協助媒介性交,該集團主打本土外送、S型水蛇腰、無套等字眼,每次性交易價碼更高達1萬5000元;今年3月被逮,林男被依法送辦,法官考量他無前科、認罪,依法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得意科罰金,沒收、追徵犯罪所得2500元,可上訴。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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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31歲男子加入應召站集團,以日薪2500元報酬擔任「馬伕」協助媒介性交,遭逮捕判刑。(示意圖/PIXABAY)

台北31歲林姓男子加入應召站集團,以日薪2500元報酬擔任「馬伕」協助媒介性交,該集團主打本土外送、S型水蛇腰、無套等字眼,每次性交易價碼更高達1萬5000元;今年3月被逮,林男被依法送辦,法官考量他無前科、認罪,依法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追徵犯罪所得25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31歲林男今年3月透過加入「台灣外送-北部專區」應召站集團,並以「臺灣本土外送茶、S型水蛇腰、把好多老闆榨乾、緊緻、火車便當、無套愛愛、床上非常會撩」等字眼媒介性交易,同時招募應召女。

林男每天也負責載送、收款、結清小姐薪資,擔任俗稱「馬伕」司機工作,日薪達2500元報酬,直到今年3月20日下午5時許,被警方盯上佯裝嫖客,以1萬5000元代價接單,林男將應召女送到天母某商旅,當場被查獲。

偵查期間,林男都認罪,被檢方依刑法第231條第1項前段之圖利媒介性交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林男擔任應召業者「馬伕」工作,共同媒介女子性交牟利,危害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考量無前科、認罪,審理後,將他依共同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追徵犯罪所得25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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