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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神器建功 淡水出租套房暗夜竄火無傷亡

發佈時間2025.10.30 12: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09:04 臺北時間

新北市淡水水源街二段某公寓,昨天(29日)晚間9時許,3樓的出租套房不明原因竄出火煙,所幸當下住警器有作動發出警報聲,提醒租客發生火警,加上消防人員迅速到場,協助疏散8位住戶,並將火勢撲滅,因此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確切起火原因仍待釐清。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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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獲報到場。(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淡水水源街二段某公寓,昨天(29日)晚間9時許,3樓的出租套房不明原因竄出火煙,所幸當下住警器有作動發出警報聲,提醒租客發生火警,加上消防人員迅速到場,協助疏散8位住戶,並將火勢撲滅,因此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確切起火原因仍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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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的住警器。(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起火的公寓內多為出租套房,起火點的3樓還隔出10個房間出租給民眾,昨天晚上9時許,其中1個套房不明原因起火燃燒,所幸當下住警器作動,提醒租客發生火警,新北市消防局獲報也立即派員迅速到場灌救,協助8名租客疏散,所幸並無人員傷亡,火勢也在20分鐘左右撲滅,初估燃燒15平方公尺,確切起火原因仍待釐清。

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2022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因此,依法本市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新臺幣6千至3萬元罰鍰。

第三大隊大隊長陳志德呼籲,室內住宅或使用空間應加裝住警器,能於火災發生第一時間預警動作,提醒民眾把握初期滅火及黃金避難逃生時間,另外應「定期檢查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之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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