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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友流出「單人不雅片」共賞 少女氣哭

發佈時間2025.11.03 10:1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08:09 臺北時間

情竇初開談戀愛,最後爸媽要賠50萬!未滿18歲少男小宇(化名與少女阿涵(化名)交往,兩人熱戀期間,阿涵傳了裸露下體、胸部的不雅片,豈料,竟然遭小宇分享給多位網友共賞。阿涵得知後身心嚴重受創提告男友,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小宇與父母需要連帶賠償阿涵50萬元,全案可上訴。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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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友流出女友不雅片,她崩潰求償10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情竇初開談戀愛,最後爸媽要賠50萬!未滿18歲少男小宇(化名與少女阿涵(化名)交往,兩人熱戀期間,阿涵傳了裸露下體、胸部的不雅片,豈料,竟然遭小宇分享給多位網友共賞。阿涵得知後身心嚴重受創提告男友,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小宇與父母需要連帶賠償阿涵5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宇與阿涵皆未滿18歲,兩人談起戀愛交往,去年12月,阿涵以手機自拍裸露身體的性影像傳給小宇,但這段私密影片,卻被小宇在今年1月,透過IG傳給至少5個人「共賞」。4個月後,阿涵得知自己拍攝影像遭到散布,身心嚴重受創,因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宇出示阿涵LINE訊息,上頭寫著「你應該知道我傳這些照片的用意是讓你開心給你看看」,證明自己並未要脅或引誘對方傳送裸照、影片,且分享後告知不得轉傳,再加上阿涵也在警詢時表示,性影像看不出來是自己,認為阿涵求償金額太高。

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小宇交付保護管束,散布性影像已經造成少女嚴重身心受創,情節重大,由於小宇未成年,其父母也有連帶責任,考量其工作收入及社會地位,判小宇與父母需連帶賠償50萬元給阿涵。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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