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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睡被晃醒!妻直擊:鬼父趴女兒身上猥褻

發佈時間2025.11.12 09:3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05:35 臺北時間

新竹縣男子大壯(化名)跟妻子感情不睦分居,女方並帶著仍在讀國小的女兒回娘家住,男方偶爾會前往探視;未料,4年前,趁留宿機會,對睡在一旁的女兒趁機猥褻;因妻子因異常搖晃驚醒,發現並制止,事後女兒跟學校老師提及此事,案件曝光;法院審理後,將大壯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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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深夜熟睡被晃醒,驚見丈夫在猥褻女兒當場嚇壞。(示意圖/PIXABAY)

新竹縣男子大壯(化名)跟妻子感情不睦分居,女方並帶著仍在讀國小的女兒回娘家住,男方偶爾會前往探視;未料,4年前,趁留宿機會,對睡在一旁的女兒趁機猥褻;因妻子因異常搖晃驚醒,發現並制止,事後女兒跟學校老師提及此事,案件曝光;法院審理後,將大壯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跟妻子感情不睦,2019、2020年間女方帶著仍在讀國小的女兒回新竹縣竹東鎮娘家居住,男方偶爾會前往探視,2021年晚上,大壯趁探視、留宿的夜晚,對睡在一旁的女兒趁機猥褻。

由於一家人睡同一間房,妻子察覺異常搖晃驚醒,當場發現並制止,事後女兒跟學校老師提及此事,此案曝光。

偵查期間,大壯否認犯行,辯稱,只有抱著女兒;但母女在偵查中指證歷歷,因此說詞未獲採信,遭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大壯明知女兒未成年,不顧孩童身心健康發展與人倫關係,為滿足性慾犯乘機猥褻,對母女傷害甚鉅,且直到審理時才改口認罪坦承犯行,又未能達成和解、諒解;審理後,將他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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