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涉貪案二審高院開庭 林姿妙首度出庭應訊

發佈時間2025.12.04 15:2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04 16:30 臺北時間

宜蘭縣長林姿妙被控涉貪案,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4日開庭,林姿妙首度出庭。被問到開庭有沒有信心,林姿妙不發一語,不過看得出她有些緊張,進入法庭前,陪同的律師不斷安撫。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林姿妙首度出庭,高院二審開庭。(翻攝畫面)

 

 

宜蘭縣長林姿妙被控涉貪案,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4日開庭,林姿妙首度出庭,被問到對於開庭是否有信心,林姿妙不發一語,不過看來有些緊張,在庭外等候入庭時,委任律師且不斷安撫。

林姿妙被控與縣府官員等共15人,涉嫌處理羅東1558地號免徵112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作為2020年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獲有免拆等利益達240萬元。

另林姿妙於2017年起至2019年間,其銀行帳戶與羅東及冬山農會帳戶有異常資金金流100筆,涉嫌利用10個人頭帳戶洗錢高達7844萬餘元,且有多筆金流來源不明,製造與他人循環借貸之假象。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7年,褫奪公權6年。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特殊洗錢罪判刑3年6月。應執行期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聲請「法庭直播」被拒!北院准「事後公開」 柯文哲決定抗告
京華城賣地案檢調傳喚沈慶京兒 訊後50萬元交保
台積電內鬼案高檢署起訴東京威力科創 智財商業法院分案審理
柯文哲聲請「法庭直播」 台北地院裁准辯論、宣判過程「公開播送」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