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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女墜樓亡控性侵 前老闆判2年定讞

發佈時間2025.12.08 12: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08 14:30 臺北時間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於2020年墜樓死亡。生前林女公開其臉書曝光曾遭一物理治療所廖姓執行長性侵等情,林女家人因此對廖男提告。廖男一度獲不起訴,經重新調查,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強制等罪起訴。一審判處廖男3年6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刑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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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執行長性侵林女後,且謊稱會離婚,喜歡她,希望與她交往。過程中,但林女受不了心中折磨,仍選擇墜樓。(資料畫面/翻攝自Youtube)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於2020年墜樓死亡。生前林女公開其臉書,曝光曾遭一物理治療所負責人廖姓執行長性侵等情,林女家人因此對廖男提告。廖男一度獲不起訴,經重新調查,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強制等罪起訴。一審判處廖男3年6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刑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林姓女職員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前,在廖姓執行長的物理治療所任職,並入住員工宿舍。2017年9月間,廖男和林女等人參加完員工聚餐後,一同返回宿舍休息,趁其他員工隔日離開宿舍,廖男趁機對林女性侵得逞。

為了不讓林女報案,廖男下跪認錯謊稱喜歡林女很久了,願意離婚,想和林女交往,林女此時雖身心受創,但息事寧人,答應和廖男交往。但廖男從頭到尾根本都在騙。

直到2020年7月間,廖男正宮妻子對林女提告妨害家庭,林女也被檢舉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在接受人事室約談後,林女公開自己的臉書貼文,隨後墜樓身亡。

林女的家人對廖男提起告訴,廖男一度獲不起訴,案經再議,新北地檢署改依強制性交、強制等罪起訴廖男。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廖男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並已支付部分款項等情,改判刑2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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