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枋寮分局7日晚間接獲一起自首案件。一名蔡姓男子(22歲)當晚自行走進屏東縣枋寮分局派出所自首,稱:「我殺人了!」透露自己2年前因金錢糾紛,失手掐死南投一名劉姓婦人,並將遺體棄置彰化山區,但警方搜尋至今仍未果。對此,法醫高大成分析搜索畫面後,質疑棄屍地點不符合犯罪心理學,並建議2招或許能找到遺體。
據了解,蔡男是台中霧峰人,近年在屏東墾丁打工,而他7日晚間18時許,獨自走到屏東縣枋寮分局派出所,一進門就語出驚人表示自己殺了人,隨後自稱與住在南投名間的劉婦有債務糾紛,2人在2023年10月間的某晚相約在南投住處談判,但過程中,與劉姓婦人發生口角衝突,自己也因此情緒失控將對方掐死。
蔡男稱,在驚覺鑄下大錯後,隨即將屍體打包,駕車沿南投139縣道行駛,並在南投、彰化交界處將遺體棄置橋下。至於為何會在經過2年才自首?蔡男向警方供稱,因為在作案後,此事一直在心中揮之不去,7日終於無法再承受良心譴責,決定前往警局自首。
屏東警方隨即將蔡男逮捕並通報南投警方,經南投警方調閱相關失蹤人口紀錄後,發現劉婦平時獨居南投名間,且確實失聯2年,與蔡男提供的時間點大致相同;此外,劉婦兒子也於2024年1月通報台中警方,稱母親失蹤並請求協尋,身分似乎吻合。
之後,屏東與彰化警方組成專案小組,並重回蔡男所稱的棄屍地點展開大面積、地毯式的搜索。不過,由於已事隔2年多,蔡男又稱對南投地理環境不太熟悉,「忘記確切棄屍位置」,導致專案小組連日搜山始終一無所獲,沒有發現任何與劉姓婦人的遺體或相關物品,使案件偵查陷入瓶頸。
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從媒體取得的搜索畫面來看,蔡男所說的棄屍地點與一般深夜棄屍山區會選擇的地點不同,依照犯罪心理學,嫌犯在犯案後,因心中極為不安,深夜到偏僻山區棄屍也是為掩人耳目,所以較少會選擇筆直且容易被發現的道路旁,通常會選擇隱密的轉彎處,因為將屍體從車上搬下需要較長時間。
高大成指出,以往找不到屍體而定罪僅有一件,是因現場留有大量足以致死的血跡,並分析蔡男可能因殺人良心不安,故跑去詢問過律師,並透過報假的棄屍位置,若警方始終找不到遺體,蔡男恐面臨難以定罪的情況。加上過去曾有不少案例,就是兇嫌主動投案,卻又報假地點,目的就是未逃過一罪,也讓自己能夠心安理得。
不過,高大成也說,畢竟事件已過2年,警方至今仍找不到遺體,不排除時間隔了過久,導致蔡男記錯地點,另以環境狀況推估,屍體若存在恐已腐化僅剩白骨,但衣物應仍可保留,從骨頭或衣物殘留的DNA、創傷痕跡仍能協助釐清死因,所以建議可透過警犬針對山坡轉角等偏僻位置擴大搜索,最後無奈表示,否則「只能找能通靈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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