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台中市近日發生一起令人心寒的家庭悲劇。一名 48 歲的劉姓中年男子,僅僅為了區區 2800 元的計程車資,竟向自己的親生母親發出極端的死亡威脅,揚言若無法滿足其金錢要求,就要「殺光全家後再輕生」。這起因親情勒索引發的恐嚇案件,最終在劉母心生恐懼、報警處理後,交由司法審判。
根據判決書內容,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 2 月 8 日。劉男因隔天需從彰化搭計程車返回台中市北屯區的住處,於是透過通訊軟體傳訊息給母親,明確要求她準備 2800 元作為車資。
索討 2800 元車資不成 中年男對親媽發出「滅門」死亡威脅
劉男的訊息內容極度偏執且不合邏輯。他不僅要求這筆 2800 元,還詭稱這是「計程車司機要求的精神賠償」。接著,他提出一個荒謬的替代條件:如果母親不給錢,他就必須「掃地 1600 小時」來抵債。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被老媽拒絕後,劉男的語氣急轉直下,直接以極具攻擊性的言語威脅親人:「不給我就殺了全家,然後輕生,你不信試試看。」
面對兒子激烈又明確的威脅言語,劉母雖然感到無比害怕,但仍依循過去的慣例,僅先給予了兒子 700 元作為日常生活費。然而,她深知兒子的情緒不穩,擔心他真的會因情緒失控而做出傷害家人的行為,最終不得不做出艱難的決定,向警方報案,以期透過司法力量介入,避免家庭憾事發生。
法官:意識清楚,不採信「精神疾病」辯詞
在庭審過程中,劉男辯稱自己當時正處於精神疾病發作,加上有飲酒,導致思緒混亂,才傳送出如此激進的訊息。他強調,自己只是想向母親借 2800 元支付車資,並非真的想要恐嚇。
然而,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並未採信其說法。法官認為,從劉男傳送的訊息內容來看,他能夠清楚地表達具體金額、支付方式以及恐嚇內容,判斷其在傳送訊息時意識清楚,難以認定其辨識或控制行為的能力已因疾病而顯著降低。
法官嚴正指出,劉男身為成年人,卻以對被害人生命、身體安全造成威懼的方式向母親索財,已對被害人造成實質的心理恐懼與威脅。法院最終依法裁定劉男構成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個月,可易科罰金。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時間流逝不是錯覺!科學證實:地球自轉創半世紀最快,最短一天出爐
. 痘痘治好胸部升級!17歲少年連吞8瓶藥 險釀不可逆「男性女乳症」
. 驚悚!美國環球影城雲霄飛車釀意外 遊客高速飛出腿斷慘死
. 全球最強護照大洗牌!台灣免簽地狂贏中國25名 蟬聯第一是「這小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