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張渝萍/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今(15日)因國安法案被關押超過1800天,西九龍法院今(15日)就此案宣判,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於黎被控的三罪罪名全成立。預計明年初宣判刑期。
而這場審判結果也引來大量批評與對黎智英的聲援。
黎智英人生就是香港歷史縮影
黎智英的審訊,是針對香港高知名度民主派人士、涉及2019年抗爭運動的最後幾起未結國安案件之一。數以百計的社運人士、律師與政治人物在這場運動後被告入獄,或被迫流亡海外。但很少有人能像黎智英一樣,引起如此巨大國際關注。他的一生與事業,與香港踉蹌地走向民主、最終崩塌的歷史緊密交織。
有律師就表示:「他的人生軌跡,反映了香港本身的歷史。」
這項判決引來不少人權組織抗議。
人權觀察:虐黎智英只為殺雞儆猴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表示,黎智英在「虛構指控下、經歷五年單獨囚禁後被定罪」,這是殘酷又踐踏司法公義的判決。
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在聲明中表示,中國虐待黎智英的行為,就是要噤聲所有批評共產黨的人。並呼籲外國政府應該對黎智英審訊這場司法鬧劇作出回應,施壓要求撤銷案件並立即釋放他。
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隨著裁決被粉碎
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表示,對黎智英「非法(unlawful)定罪」感到震怒,並稱:「這只會進一步顯示該地區新聞自由正急劇惡化」。
無國界記者在聲明中指出,受審的不僅是個人,還是新聞自由本身。這項自由已隨著裁決被粉碎,「《蘋果日報》創辦人象徵了香港獨立新聞工作者的勇氣,這項宣判碾碎了他們僅存的空間。」
聲明還呼籲民主國家應立即行動,否則黎智英將死於獄中,也向中國政權發出明確訊號「可以肆意輸出威權模式、違反國際法,卻不需承擔任何後果」。
國際特赦組織:裁決是香港新聞自由的「喪鐘」
國際特赦組織譴責黎智英被定罪「令人沮喪」,並表示這是「香港新聞自由的喪鐘」。國際特赦組織稱,在香港,新聞工作的基本工作已被重新定義為犯罪。
該組織中國區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指出,裁決顯示香港的國安法律並非為了保護人民,而是「為了讓他們閉嘴」。布魯克斯稱黎智英為「良心犯」,並要求立即釋放他。
聲明指出,這項裁決不僅是針對個人,而是香港系統性打壓言論自由的最新一步。
保護記者協會:「假審判」是可恥政治迫害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痛斥黎智英的裁決為「假審判」,並呼籲立即釋放他。
該組織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表示:「這場假審判是可恥的政治迫害。」她稱,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經營一家報紙並捍衛民主。
馬麗怡也指出,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黎智英因健康狀況惡化而死於獄中的風險不斷上升,「他必須立即與家人團聚」。
國際新聞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 IPI)表示,黎智英的定罪「顯示香港法院已被武器化,用以摧毀獨立新聞與異議聲音」。
國際新聞協會執行董事葛里芬(Scott Griffen)在聲明中指出:「黎智英非人道的監禁,赤裸裸地揭示中國當局為了噤聲獨立資訊與思想,願意做得多超過。」
他指出,儘管多年來承受殘酷對待,他對新聞自由的堅定承諾,使他成為全球媒體社群的重要象徵。最後呼籲釋放黎智英。
國際新聞協會在今年10月將黎智英評選為「2025年世界新聞自由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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