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高虹安二審逆轉!沈伯洋揭:是立法院幫忙

發佈時間2025.12.16 13:4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16 15:30 臺北時間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遭到停職,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但案件上訴二審後出現逆轉,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6日)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汙部分無罪。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高虹安案原來是立法院幫忙,直言「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藍委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被判貪汙的真的情何以堪!」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沈伯洋指出,高虹安案原來是立法院幫忙。(資料圖/記者詹宜庭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遭到停職,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但案件上訴二審後出現逆轉,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6日)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汙部分無罪。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高虹安案原來是立法院幫忙,直言「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藍委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被判貪汙的真的情何以堪!」

沈伯洋表示,高虹安把助理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對於詐領部分認為是偽造文書,但最後卻說不構成詐領助理費。他感到非常疑惑,剛剛看了高院的新聞稿,結果理由是因為「立法院回覆高等法院」說「助理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所以「沒有貪汙問題」。

沈伯洋指出,另外法院還說,因為高虹安是第一次擔任立法委員,所以對制度不熟悉,沒有故意,是不小心的,「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藍委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被判貪汙的真的情何以堪!」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年金改革「不是否定任何人貢獻」 賴清德:不該因倉促修法而走回頭路
轟立院一紙函文幫高虹安脫罪 吳思瑤酸「厲害了」:干預司法完全沒在演
黎智英3罪名全成立 民進黨強烈譴責:香港已成「消滅民主修羅場」
高虹安二審貪污逆轉!竹市府「復職公文」已送出 邱臣遠:期待回歸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