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助理費除罪化引起爭議,立法院今(17)日召開「健全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制度公聽會」,陽交大科法所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在司法實務見解上,都認為助理費不得私用,且應立法明確規範助理的權利與義務;律師廖國翔也表示,一但廢除助理費核銷,將給境外勢力開啟滲透大門,若有洩密、共諜案,幽靈助理沒有官方紀錄、資金無法朔源,立委將得以推卸責任。
林志潔表示,陳玉珍認為助理費的性質是立委薪資的一部分,所引述的大概是1980年時某修法的說明理由,但助理費並非民代的薪資,而是國家補助民代做服務、研究所用,在定性上助理費就是公費助理的薪水。而過往司法實務見解,肯認助理費是「公務人員或民代在實質上,有能力運用其職務或身份得到的某些利益」,都認為公款不得私用、請領時應檢具單據。
林志潔強調,應用明確的法律規範助理的權利與義務,不但是實質的保障也畫出不得逾越的紅線,如許智傑與郭國文「公費助理任用草案」不僅保障助理的身份跟薪資核發,也說明雇主、契約的注意事項與助理應恪守的義務。若未來能規範助理的權利、義務,如保密義務、注意當事人隱私、防止滲透、保護揭弊者,也是對助理相對好的保障。主持會議的翁曉玲也評論,十多年前大學也曾發生過經費浮報問題,後來透過改革相關制度防止,自己也很贊同林志潔的部分意見。
廖國翔發言時表示「有奇怪的議案混進來了」,陳玉珍的提案跟立法院回覆給特定個案(高虹安案)的承審法官的理由如出一轍,提案理由說得冠冕堂皇,但法條結構與實質影響上,修法的問題都非常大。廖國翔指出,立院給個案的公函稱,助理費本就是給立委的實質補助,可彈性運用,但就算認為是補助,助理費仍是法律上「指定用途的補助」,該補助用於聘任公費助理,絕非立委的薪資。而以地方民代適用的「地方民代費用支給補助條例」來看,助理費名目也是「議員助理補助費」,依照現行法律與司法見解,國家編列這筆預算就是考量民代需要專業幕僚協助,因此直接支付薪水給助理。
廖國翔也指出,助理費的處分權從不屬於民代個人,若修法變成免檢具核銷,將導致法律上公款跟私款的界線被消失,助理薪水恐變成立委私房錢,是不為人樂見的。他更批評,這樣的手段在法律上無異於藉改革之名行變相自肥之實,不僅是極端拙劣粗糙的立法技術,也辜負選民。
廖國翔也表示,廢除助理費核銷也消除款項的可追蹤性,成為滲透破口,現行制度實質發揮控管功能,若廢除核銷制度將造成「幽靈助理」的現象,這些助理實際上協助起草立法、參與會議,但其姓名、背景、國籍等完全脫離管控,更給境外勢力開啟滲透大門。一但發生洩密、共諜案,但幽靈助理沒有官方聘用紀錄、資金無法朔源,立委將得以推卸責任,讓國會防諜機制形同虛設,更讓立委助理的勞動條件完全崩壞。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不只貪助理費除罪!批藍強推「貪污五法」 民進黨:熟悉的國民黨回來了
. 高虹安二審貪汙改無罪!王定宇轟立院法制局幫解套:到底誰授意不實陳述
. 高虹安貪汙改判無罪 黃智賢爆氣:若黃偉哲這樣「我給兩耳光叫他滾!」
. 立法院助高虹安脫罪?他嘆:國會助理薪水可以隨著委員需要有72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