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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栗「鐮刀男」隨機傷人 法院准羈押

發佈時間2025.12.26 19:5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7 01:00 臺北時間

苗栗一名年約30歲的何姓男子,昨(25日)下午近5時,持鐮刀不明原因攻擊路過的婦人,婦人腰部受傷送醫,何男離開現場後沒多久,又衝進超商試圖攻擊店員。警方獲報到場,以優勢警力壓制逮捕、戒護就醫,全案將依傷害、恐嚇罪送辦。苗栗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裁定羈押獲准。

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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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姓男子昨(26日)傍晚持鐮刀傷人,法院今日裁定羈押。(圖/翻攝畫面)

苗栗一名年約30歲的何姓男子,昨(25日)下午近5時,持鐮刀不明原因攻擊路過的婦人,婦人腰部受傷送醫,何男離開現場後沒多久,又衝進超商試圖攻擊店員。警方獲報到場,以優勢警力壓制逮捕、戒護就醫,全案將依傷害、恐嚇罪送辦。苗栗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裁定羈押獲准。

警方表示,何男昨日傍晚16時55分許,不明原因持鐮刀在源林街攻擊一名婦人,所幸因天冷衣厚,僅造成婦人左側腰部頓挫傷,經就醫後無大礙。何男犯案後又在

大街遊蕩,攻擊一輛停等紅燈的轎車,造成鈑金損傷,有目擊民眾表示,當時看到何男手拿鐮刀走在馬路上,因為天氣寒冷,大家都在室內,馬路上只剩她一個人在等紅燈,愈想愈害怕,只能闖紅燈跑走。

隨後,何男又於17時2分許至為公路一家超商,持刀作勢攻擊櫃檯店員,所幸店員閃避沒有受傷,旋即由員警到場將其壓制逮捕,依傷害、恐嚇罪移送。

苗栗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何男涉犯《刑法》傷害罪、恐嚇危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聲請理由成立,今日裁定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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