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2歲蘇姓男子,27日凌晨0時開車行經高鐵南路一段時,因不明原因向右偏移,與路旁27輛機車發生碰撞,所幸現場無人受傷,但蘇男肇事後悄悄離開現場,警方將循線通知蘇男到案說明,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
中壢交通分隊表示,今天凌晨0時許,勤務中心接獲報案,中壢區高鐵南路一段發生交通事故,隨即派員趕抵現場;警方初步了解,蘇男開車沿高鐵南路一段往高鐵站方向直行時,車輛突然失控向右偏移,與停車格內的27輛機車發生碰撞,由於當時已是深夜時分,因此現場無人受傷,蘇男肇事後自行離開現場,警方將通知他到場說明,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可處3千元罰鍰,並吊扣駕照3個月。
中壢分局表示,駕駛人行車時務必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專注並遵守交通規則,切勿疲勞、分心或酒駕、毒駕等行為;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留在車禍現場,配合警方調查處理,以免衍生更多法律責任,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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