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因見母親行跡鬼祟,誤以為遭詐騙集團誘騙,於今年3月尾隨母親至汽車旅館並報警求助,豈料警方到場後竟揭發母親與一名男子發生婚外情。其父親得知結縭近半世紀的妻子出軌後,憤而訴請離婚並對小王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王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夫與妻子結婚近50年,育有一子。人夫控訴,小王自2021年起涉入2人婚姻,與妻子長期交往,且小王與妻子不僅在通訊軟體上有大量曖昧、露骨對話,更分別於今年1月及3月2度前往汽車旅館開房,嚴重破壞其婚姻圓滿,遂向法院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51萬元。
遭指控的小王於庭訊時辯稱,今年1月並未與人妻前往摩鐵,3月雖有同行,但僅是為了「尋求安靜處所聊天」,堅稱雙方無任何不當及越矩行為。同時質疑,人夫提出的LINE對話截圖及行車紀錄器影像未經其同意取得,涉及妨害秘密,主張相關證據應無證據能力。
不過,人夫的兒子出庭證稱,因母親行蹤異常,他於去年12月及今年3月2度跟蹤,3月跟蹤時目睹母親上了該男轎車駛入摩鐵,他因擔憂母親遭遇詐騙而報警。警方進入臨檢後,出來告知他母親與該男有不正當行為,他才驚覺「原來母親外遇」。兒子表示,事發後母親已向父子倆坦承一切,並主動出示與該男的LINE對話紀錄供父親截圖留存。
法官審理認為,男子身為人子,實無須為了袒護父親而編造母親外遇謊言,致使父母近50年婚姻破裂;且人夫兒子與被告小王素無怨仇,無須冒偽證風險陷害對方,認定其證詞具高度可信度。
針對小王辯稱「純聊天」一說,法官指出,孤男寡女晚間共赴具有高度私密性的汽車旅館,依社會通念,已明顯逾越一般普通朋友社交活動的範疇。此外,經當庭勘驗人夫兒子手機,確認小王的LINE帳號與頭像均與人夫提出的證據相符,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認定小王與有夫之婦過從甚密,破壞他人婚姻情節重大,最終判決小王應賠償人夫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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