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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找「安靜的地方聊天」載人妻進出摩鐵

發佈時間2025.12.29 13: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9 16:00 臺北時間

台南人妻阿花(化名)婚後43年,厭倦感情,竟另名已婚3寶爸大壯(化名)偷情,甚至兩度被已成年的兒子撞見,媽媽跟偷情對象前往汽車旅館;事後阿花丈夫小綠(化名)提告;大壯竟否認侵權,還說為了尋求安靜地聊天處所才去汽車旅館,說詞未獲採信,法院判賠40萬元。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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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跟另名人妻偷情,被抓包後,辯稱,為了尋求安靜地聊天處所才去汽車旅館,說詞未獲法官採信,法院判賠4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台南人妻阿花(化名)婚後43年,厭倦感情,竟另名已婚3寶爸大壯(化名)偷情,甚至兩度被已成年的兒子撞見,媽媽跟偷情對象前往汽車旅館;事後阿花丈夫小綠(化名)提告;大壯竟否認侵權,還說為了尋求安靜地聊天處所才去汽車旅館,說詞未獲採信,法院判賠4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1978年跟女子阿花(化名)結婚,育有一子,未料,婚後43年,妻子竟跟男子大壯(化名)發展出婚外情,今年1月、3月還被兒子撞見媽媽跟外遇對象進出汽車旅館,起初以為是詐騙報警,事後才知是外遇。

小綠得知此事後,還發現妻子阿花跟小王大壯私下有大量曖昧、露骨對話,已逾越一般正常交往,侵害配權,憤而提告大壯求償51萬元。

大壯則主張,兩人一同去汽車旅館,是為了尋求安靜地聊天處所才前往,強調無任何不當及越矩行為,否認不法侵害,也認為請求精神慰撫金額過高,以此抗辯。不過說詞,未獲法官採信,且行為明顯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小綠高中畢業,已退休,育有1名子女已成年;大壯高中畢業,已婚,育有3名子女已成年,考量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判大壯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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