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針對酷澎在韓國引發過勞爭議,以及近期在台灣勞動檢查出相關違法情形,勞動部今(31)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勞動部立場其實很清楚,也很一致。
一、 不論是外商或本土企業,只要僱用勞工,都一體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違反工時或工資,具一定規模者,加重處罰
(一) 就酷澎來說,依經濟部登記資料,酷澎在台灣設有多家子公司(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酷澎在台登記有「酷澎股份有限公司」、「酷澎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酷澎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不論是從事商品零售、支付服務,或是物流、貨運,只要有僱用勞工,勞動條件就必須完全依照勞基法辦理。如果查到有違法情形,主管機關一定會依法裁罰,這一點毫無疑問。
(二) 在大家很關心的工時問題上,我國勞基法已經有非常明確的規範,每天工作時數原則上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原則為46小時,雇主不能讓勞工違法超時工作。特別要強調的是,如果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配合加班,雇主也不能強迫。
(三) 另外,法律也明定,雇主一定要逐日、「核實」記錄勞工的上下班時間,而且要記到「分鐘」為止。不管是沒有記、記不實,或是加班超過上限,依法都會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如果是未置備出勤紀錄,則是裁處9萬元以上45萬以下罰鍰,酷澎是一家在國內實收資本額超過新臺幣1億元之公司,若發生違反工時、工資等重要勞動規範的情形,依據本部訂定的「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地方政府可以依法加重裁處,也就是最高裁罰新臺幣100萬元,可以再加重至法定罰鍰上限的一半,也就是最高150萬元,而且都會公開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這些都是希望可以要求大型企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且接受社會監督。
(四) 至於加班費的部分,勞動部立場也很明確,只要有加班,就一定要依法給付加班費。如果查到雇主沒有依法給付,地方政府除了裁罰之外,也會要求雇主限期補發工資、完成改善,確保勞工的薪資權益不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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