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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欸」大戰人妻多回…丈夫吐血提告

發佈時間2026.01.13 00: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13 08:30 臺北時間

北市一間科技公司董座阿偉(化名)不顧人妻小純(化名)已婚,仍展開熱烈追求後迅速發展出不倫戀,2人不但密集約會,更在一個月之內發生多次關係,直到某天小純的丈夫赫然發現妻子的對話紀錄出現「現在還會癢嗎?」、「下次還是要拔出來」等話語後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偉要賠償80萬元以及大部分訴訟費用。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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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大膽出軌人妻並發生多次性行為,被對方丈夫一狀告上法院時還瞎扯「配偶全不保障性自主」遭判賠80萬元。(示意圖/freepik)

 

北市一間科技公司董座阿偉(化名)不顧人妻小純(化名)已婚,仍展開熱烈追求後迅速發展出不倫戀,2人不但密集約會,更在一個月之內發生多次關係,直到某天小純的丈夫赫然發現妻子的對話紀錄出現「現在還會癢嗎?」、「下次還是要拔出來」等話語後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偉要賠償80萬元以及大部分訴訟費用。

判決指出,小純與丈夫於2022年結婚,但阿偉無視小純已婚仍於2024年底展開追求,雙方於2025年1月起發生多次性行為,甚至藉故安排出國旅遊,某日小純的丈夫赫然發現妻子的對話紀錄出現「只有那天妳在身邊睡最好」、「不好意思讓妳的床都是汗水」以及「你不是結紮嗎」、「兩次都在裡面很緊張」等,再加上阿偉還傳過名片及自拍照,小純丈夫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

由於證據確鑿,但阿偉在庭審時仍主張配偶權不屬於保障權利,但仍有「性自主」、「人格自主」等權利,並否認對話紀錄中的人並不是自己,但法官不採信其說法,並認定2人已逾越正常交往範疇,並嚴重侵害配偶權。

法官也說,雖然通姦已經除罪化,但配偶間仍有忠誠義務,且婚姻制度受民法保護,根據法令相關內容及大法官解釋,若配偶權侵害可興訟求償,且阿偉與小純間已有多次性行為發生,已對小純丈夫造成精神創傷並嚴重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條件及損害程度後,判決阿偉要賠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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