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涉及台蠟違法放貸7.7億案的光電系統商裕田集團,被控涉嫌以人頭公司製造不實銷貨合約,向永豐銀行分行詐貸4000萬餘元。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發動搜索,傳喚裕田集團負責人謝益宏及合夥人王國忠、永豐銀北新分行經理張美蘭等共5人到案。訊後張女被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謝男80萬元交保、王男10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出境出海。
另裕田集團出納陳霈瑄50萬元交保、會計王宜君30萬元交保。謝益宏交保離開北院時,被媒體追問為何要詐貸,激動反要金管會好好檢討永豐「不要說都是我們太陽能業者的錯。其實永豐為了業績,叫業務跟我們說可以去開假發票,就是不用看金流」。
對於分行經理涉及詐貸案,永豐銀25日晚間也發出聲明,表示該案為銀行主動發現相關不法情事,並於2022年1月將該張姓前分行經理記兩大過免職在案。永豐銀強調,落實內稽內控第一、二道防線,主動察覺該員任職期間涉及不法情事,並旋即向檢調機關通報。該案現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永豐銀尊重司法調查,亦將針對該員不法情事所造成的相關損害依法提出求償。
全案源於嘉義地檢署偵辦台蠟假借交易買賣光電設備,與裕田集團可掌控的公司,違法放貸7.7億元給有資金需求的晶久等公司,台蠟負責人林哲印、裕田負責人謝益宏等7人被依詐欺取財、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
永豐銀事後進行內部調查,又發現多筆資金皆由北新分行核貸給裕田,擔任經理的張美蘭未依規定如實查核,除將張女免職外,並向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案。
檢調追查,謝益宏與合夥人王國忠涉嫌自2020年起至2021年間,以人頭公司虛偽增資後,簽立疑似不實光電設備銷貨合約,由裕田公司開立發票給人頭公司,再以不實合約,透過張美蘭的協助,於核貸時放水,向永豐銀行詐貸4000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兵分5路搜索被告住居所,傳喚謝益宏、王國忠、張美蘭等一共5人到案,張美蘭的丈夫也被以證人身份約談,全案朝違反銀行法、加重詐欺等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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