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男子結識15歲少女,雙方於交往期間,於2023年12月間到2024年2月間,共發生性行為10次,並導致少女懷孕墮胎,院方發現後通報相關單位,警方隨即介入調查。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男子坦承犯行,且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7月。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男子交往年僅15歲的未成年少女,於2個月內發生10次性行為,導致少女懷孕,其前往醫院墮胎時,院方察覺有異進行通報,整起事件因此曝光。法院審理時,審酌男子已與女方達成和解,且坦承犯行無前科,因此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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