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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嗆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遭訴 今開庭

發佈時間2026.03.06 09:1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06 10:30 臺北時間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2025年)10月5日直播時嗆「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新北檢今年(2026年)1月9日偵結,認定館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今天(6日)早上首度開庭審理,館長9時15分必須親自出庭應訊。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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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現身新北地院(圖/記者莊淇鈞攝影)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2025年)10月5日直播時嗆「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新北檢今年(2026年)1月9日偵結,認定館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今天(6日)早上首度開庭審理,館長9時15分必須親自出庭應訊。

去年10月5日晚上,由「館長」經營的「館長惡名昭彰」頻道,在其林口區住所內,上網連接影音平台YouTube,以「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12 年」為標題公開直播,檢方認為言論直接或間接傳遞至全國人民及總統周知。館長在直播中提及「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I等you啊」、「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

隔天,刑事局指出,館長在網路的公開言論已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等行為,涉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經偵七大隊蒐集相關影片及證據後,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新北檢獲報後旋即分他字案偵辦,並於去年10月15日約談館長,訊後諭令館長15萬元交保,3個多月後,新北檢今年1月9日偵結,依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館長。

檢方指出,「館長」陳之漢刻意在「武統」議題上,將新聞報導之「中共演練對台斬首行動」,衍伸為將總統賴清德首級砍下,以此惡害傳達予社會大眾及總統,致生危害公安及總統生命安全,所為已逾越社會相當性,難認仍受言論自由之保護。

檢方認為,「館長」陳之漢為知名網紅,其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已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因此認被告陳之漢之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依法提起公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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