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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倒壓死碩士生不起訴!母泣:對司法失望

發佈時間2026.03.10 16: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10 18:30 臺北時間

去年6月,台中逢甲大學校內榕樹倒塌,壓死就讀材料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的23歲吳姓男學生,吳母悲痛欲絕,對逢甲校長王葳等5人提告過失致死。台中地檢署實地履勘調查後,認為榕樹倒塌前無異狀,非專業人士難辨病癥,5人均不起訴。對此,吳母火速提再議,痛批檢方調查不合理,並指控副校長作偽證,質疑愛子在校內被校樹壓死,竟沒有人須負刑事責任,毫無正義可言,泣訴對台灣司法非常失望,根本是對家屬的二次傷害。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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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校內榕樹壓死吳姓碩一生,檢方偵結不起訴,吳母泣訴司法不公。(圖/記者吳泊萱攝影)

去年6月,台中逢甲大學校內榕樹倒塌,壓死就讀材料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的23歲吳姓男學生,吳母悲痛欲絕,對逢甲校長王葳等5人提告過失致死。台中地檢署實地履勘調查後,認為榕樹倒塌前無異狀,非專業人士難辨病癥,5人均不起訴。對此,吳母火速提再議,痛批檢方調查不合理,並指控副校長作偽證,質疑愛子在校內被校樹壓死,竟沒有人須負刑事責任,毫無正義可言,泣訴對台灣司法非常失望,根本是對家屬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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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校內榕樹壓死吳姓碩一生,檢方偵結不起訴,吳母泣訴司法不公。(圖/記者吳泊萱攝影)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2025年6月13日傍晚5時許,就讀材料系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的吳姓男學生(23歲)與女友及同學走在校內的「榕榕健康步道」,其中一棵榕樹無預警倒塌,吳男慘遭重壓,頭部、胸部受創,送醫後因創傷性顱腦損傷身亡。事後吳母對逢甲大學校長王葳、黃姓總務長、葉姓事務組組長及趙姓美化隊隊長、呂姓廠商提告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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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母指控在農曆春節前3天收到不起訴書,一家人措手不及,幸好律師在放假前1天提出再議書狀。(圖/記者吳泊萱攝影)

台中地檢署歷經8個多月調查,於今年農曆年前偵結,認為榕樹倒塌前無異狀,校方曾委託樹木醫生及廠商來檢查及修剪時,都無人察覺榕樹感染褐根病,認為非專業人士難辨病癥,難以認定5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情形,因此不起訴。

吳母收到不起訴書後氣憤難平,一家人先是在農曆春節前2月11日收到不起訴書掛號信,收信後只剩10天時間提再議,還卡到年節9天連假,讓一家人措手不及,幸好律師反應快,趕在2月13日放假前一天,火速寄出再議書狀。

吳母在再議書狀中指出,檢察官調查有疏漏,榕樹倒塌原因除了感染褐根病,更重要原因是校方將有高大的樹幹及樹冠的榕樹種植在淺窄的人造花台上,導致樹根底部平整無法深入地下。根據刑法第14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認為逢甲大學仍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另外,逢甲副校長唐國豪在事發後受訪曾表示,去年2月校方就知道事故榕樹生病,但還在可控範圍,所以沒有進一步處理。吳母指控,唐在偵訊時卻改口稱,列管是指校方對校樹進行投藥、疏枝,因該樹曾在2月時投藥,才對外說是列管,並非有異狀。吳母認為唐言詞不一,請求檢察官起訴偽證罪。

回憶愛子慘死校園內,吳母聲淚俱下,痛訴兒子在校園內遭倒塌校樹壓死,校方兩次協調都主張是民事補償,不談刑事部分。吳母怒控,校樹壓死人,校方竟無人應負刑事責任,一家人完全無法接受,年初又收到檢方不起訴書,根本是對家屬二次傷害,泣訴對台灣司法非常失望。

逢甲大學書面聲明回應,關於2025年6月13日發生之校園路樹倒伏事件,經檢察機關調查,已於2026年2月5日正式作出不起訴處分,逢甲大學對此司法結果表示尊重,但不影響原校方提供後續協助之承諾。為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本校已於寒暑假期間,全面啟動校園樹木總體檢,並完成相關防護與處置作業。感謝這段期間社會各界與媒體朋友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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