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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學妹回家拍性愛片 夜校生辯口愛非性交

發佈時間2026.03.12 10:5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12 12:30 臺北時間

新竹縣1名19歲邱姓夜校生,先前透過手遊結識13歲少女小萱(化名),他先引誘對方自拍裸照,再邀約小萱見面,並將人帶回家發生性行為,邱男還拍下兩人性愛過程,事後小萱家人察覺異狀,全案才得以曝光;邱男辯稱,口愛不等於性交,新竹地院仍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等罪判他2年徒刑。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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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13遂少女回家拍性愛片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竹縣1名19歲邱姓夜校生,先前透過手遊結識13歲少女小萱(化名),他先引誘對方自拍裸照,再邀約小萱見面,並將人帶回家發生性行為,邱男還拍下兩人性愛過程,事後小萱家人察覺異狀,全案才得以曝光;邱男辯稱,口愛不等於性交,新竹地院仍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等罪判他2年徒刑。

檢警調查,去年3月間,邱男遊玩某款手機遊戲,意外認識13歲的小萱,接下來2個月時間,他多次引誘小萱自拍全裸或穿著性感服裝的照片;不僅如此,去年5月4日,兩人相約見面,邱男隨即騎車載小萱回家,兩人躲進房間被窩內,邱男要求小萱幫自己口愛,還用手機拍攝過程。

事後小萱家人察覺異狀,經追問後始知實情,遂帶著女兒前往警局報案;邱男應訊時辯稱,自己與小萱是兩情相悅,而且他以為口愛不算性交,誤以為自己並未違法,檢方偵結後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邱男為逞一己私慾,明知小萱未滿14歲,正值身心發展階段,仍引誘對方拍攝並傳送性影像,還進一步與小萱合意性交,對其身心觀念產生不良影響,遂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姦淫幼女、拍攝少女性影像等罪論處,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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