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62歲鄭姓清潔工,去年七月因不滿同住丈母娘勸誡其酒駕行為,竟先掌摑老人家20多下,隔日更變本加厲,持鐵鎚將丈母娘臥室「釘死」反鎖,隨後潑灑汽油縱火企圖燒死對方。儘管鄭男辯稱僅是恐嚇,但檢警查獲他曾傳訊「沒燒死我不甘心」,桃園地院16日判處鄭男8年徒刑,另傷害及毀損罪合併執行8月 。
去年7月21日晚間,丈母娘因不滿鄭男時常酒駕惹事,脫口而出要提告檢舉,鄭男竟惱羞成怒,當眾瘋狂掌摑丈母娘臉頰20多下,導致老人家臉部挫傷紅腫。
隔日中午,鄭男見丈母娘在臥室午睡,竟拿鐵鎚與釘子將房門「封死」後離家,意圖限制其行動自由。當日下午3時返家後,鄭男發現丈母娘正用螺絲起子鑿門求救,他非但沒收手,反而將預購的汽油浸濕紙張點燃,從孔洞塞入臥室,導致火勢迅速蔓延。
鄭男在庭上極力撇清殺人意圖,聲稱「只是想嚇嚇她」,並以「我有拿滅火器救火」作為自證清白的依據。然而,檢警掌握的證據讓他的辯詞不攻自破。鄭男在案發前後曾傳送 LINE 訊息,包含「用我一條爛命陪全家性命還劃得來」、「昨天晚上就想把他幹掉了」、「沒把人燒死我不甘心」。
法官認定,鄭男當時是在妻子及時發現並大聲喝令下才被迫救火,並非自發性停止犯罪,顯見主觀上具有強烈殺人犯意。鄭男的違法行徑不僅止於家暴,甚至被捕後在派出所拘留室內,仍徒手毀損監視器外殼,涉嫌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
合議庭痛批,鄭男身為女婿卻罔顧長輩生命,手段殘忍且造成嚴重公共危險,更在執法機關公然破壞公物,法敵對意識強烈。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傷害及毀損公物罪部分,合併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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