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等案,將於3月26日一審宣判。全案審理期間,檢辯激烈交鋒,辯方各種訴訟策略盡出,就連承辦該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也成了攻防對象,「林俊言」這個名字,幾乎場場出現,不少民眾不知道承辦柯案的檢察官到底有哪些人,但知道有林俊言。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指控承辦的前北檢檢察官林俊言以視察為名,私自跑到醫院偵訊,要求他咬柯文哲,否則銀行將斷銀根,自己也無法交保。或在就訊時有長達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提訊到北檢時,要法警不要告訴律師,讓他在沒有律師陪同下,被要求要承認行賄柯文哲。
柯文哲也點名林俊言拿隨身硬碟裡的「不雅照片」威脅他,且所有認罪的被告,都是由林俊言負責偵訊,包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被偵訊時,還出現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的狀況,恢復錄音錄影後,原本不認罪的彭振聲就認罪了,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也有相同狀況,質疑當中有不正訊問情事。
柯文哲的律師團指林俊言在偵訊邵琇珮、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時,出現被告所言與筆錄不符的狀況,例如黃景茂沒說「明知違法」,筆錄上卻出現「我知道違法」等語。
柯文哲的高中同學,台北捷運前董事長李文宗出庭時,批林俊言將證詞、證據張冠李戴。例如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的簡訊不只傳給他,還傳給其他人,檢方卻說只傳給他1人;他也根本沒接任市長辦公室主任職,對他有利的證據都沒如實記錄在筆錄裡。最後連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於最後陳述時,也要講一句「用狗頭鍘鍘林俊言」。
而針對辯方一次又一次的指控,台北地檢署多次發出新聞稿說明、澄清,呼籲應回歸訴訟,而非對檢察官進行攻擊,還給司法獨立空間。
3月2日,柯文哲與律師團到法務部,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對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林俊言、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進行評鑑。理由有5大項,騙票濫權搜索、洩密、傳票沒送達就任意提解人犯、以視察為名擅自跑到醫院偵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最後是偵辦期間多次出現不正訊問的狀況。
沈慶京則比柯文哲還要早請求將林俊言送評鑑,檢評會並認定林俊言雖然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事言行不當,但請求不成立,移請新北地檢署為適當處置。只是種種控訴、檢評會決議結果,有助沈慶京、柯文哲等人證明自己是被羅織入罪?還得打上大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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