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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馬辦將蕭旭岑送法辦,常見三大罪名

發佈時間2026.03.24 09:4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4 11:30 臺北時間

馬英九基金會風波連日引發政壇議論。馬英九基金會新任執行長戴遐齡昨(23)日表示,針對先前發生的嚴重違反財政紀律情事,基金會已委請律師盡快送請司法機關深入調查。黃帝穎律師對此分析,馬辦將蕭旭岑送法辦,實務上常見三大罪名,基金會是公益款涉公益侵占罪與柯文哲相同罪名。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馬英九基金會風波連日引發政壇議論。馬英九基金會新任執行長戴遐齡昨(23)日表示,針對先前發生的嚴重違反財政紀律情事,基金會已委請律師盡快送請司法機關深入調查。黃帝穎律師對此分析,馬辦將前執行長、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送法辦,實務上常見三大罪名,基金會是公益款涉公益侵占罪與柯文哲相同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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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出面回應周刊報導(圖/翻攝畫面)

《鏡週刊》今報導,前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奉命主導的權力重整,關鍵在於馬掌握近年一直有人利用「馬辦」名義在中國「做一些事」,讓他深感不妥,決定出手整頓。金取得馬的委任書後,聯手基金會董事高華柱於春節後攤牌。蕭旭岑表示,針對他的操守抹黑或不實指控,一定捍衛到底,任何想要破壞兩岸和平的惡勢力,他堅決對抗到底。

黃帝穎律師分析指出,馬辦將前執行長蕭旭岑以違反「財政紀律」送司法調查,並未指出告發罪名,但實務上,如果只是單純基金會內部紀律的行政責任,並非司法偵辦的標的。

黃帝穎律師說明,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才由檢察官啟動偵查,因此馬辦將前員工送司法調查,法律上必然指明犯罪事實及罪名。

黃帝穎律師也說,基金會前員工涉違反財政紀律及冒用名義的三大常見罪名

1.刑法公益侵占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

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2.刑法背信罪,5年以下徒刑

前員工被指控冒用名義做一些不妥的事,執行長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偽造文書罪,5年以下徒刑

前員工被指冒用名義、違反財政紀律,如擅自冒名簽定契約、製作不實單據或文書,實務上常見涉犯偽造文書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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