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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 張志澄、吳順民兩人獲判無罪

發佈時間2026.03.26 15: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16:30 臺北時間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張志澄、吳順民兩人獲判無罪。

政治中心/劉宇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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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澄(圖)、吳順民兩人獲判無罪。(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兩人獲判無罪。

張志澄遭起訴罪名為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一審判處無罪;吳順民遭起訴罪名為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一審判處無罪。

據北檢起訴,全案分四大塊,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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