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劉宇鈞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等,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柯遭判17年、褫奪公權6年。作家趙曉慧今(28)日分析出柯文哲市長任內面對京華城案時,應該要有的3項正確做法;她也狠批,柯是知法犯法、罪有應得,根本不值得原諒。
趙曉慧發文表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當中,明顯逾越了「行政中立」與「程序正義」的界線,柯知法犯法,不值得為其辯駁與原諒。京華城並非都更區域,卻獲得了前所未有的 20% 自創容積獎勵,市值估計達上百億元。
趙曉慧提到,柯文哲當時身為市長,在林洲民、黃景茂等相關局處官員表達保留意見的情況下,仍透過「由上而下」的交辦,並多次召開便當會,直接與利害關係人沈慶京、應曉薇對接。這在法律上被視為「量身打造」,跨越了行政首長的裁量邊界,轉變為「圖利」。
趙曉慧指出,容積率即公共財,市長的職責是守護公共財,但柯文哲卻站在開發商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幫忙解決問題」。當柯簽署公文將案子送入都委會時,柯已經從中立的裁決者,變成了特定案件的強力推動者。角色混淆,是導致柯現在深陷「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主因。
趙曉慧續指,柯文哲處理京華城案,打破了台北市政府長期引以為傲的「層級審查」,柯「朕意已決」的行事風格,讓底下專業官員為了配合而不得不「違規操作」。民眾黨標榜的科學、理性、務實,瞬間蕩然無存,只看到權力的傲慢。
趙曉慧分析,京華城案子正確的做法有三項:
一,堅持底線審查
趙曉慧說,法無明文的「容積獎勵」,正確做法是公開退回,告訴沈慶京:「請走正常的法律途徑,例如訴訟或行政救濟,台北市政府不能為單一財團創法。」
二,落實透明化,嚴守利益迴避
趙曉慧也說,面對應曉薇或沈慶京的「陳情」,正確做法是交由台北市政府的權責局處處理,並全程錄音錄影。柯文哲身為市長,絕對不應該在私下的「便當會」,針對具體數字或容積率做出承諾。
三,尊重專業官僚的否決權
趙曉慧認為,當法務局或副市長提醒有違法風險時,正確做法是立即止損,而不是拔掉不聽話的官員。
趙曉慧直言,京華城案是政治權力介入都市計畫的惡例,柯文哲跟藍綠惡質政客一樣腐敗,如果每個市長都像柯這樣「自創法律」,台灣的房地產與金融秩序將大亂。柯曾說「財團拿刀叉吃人肉」,結果自己卻跟財團坐在同張桌上「發獎勵」。民眾黨標榜的科學、理性、務實,變成了幫財團擴張容積的遮羞布。
趙曉慧強調,柯文哲用一套看似專業的柯式敘事詞彙,包裝官場常見的「官商勾結」腐敗,這種幻術,只能騙得了用感情崇拜柯的草民,騙不了台灣社會,更騙不了舉頭三尺的神明,因果報應的明鏡高懸,容不得柯狡猾唬弄。「多行不義必自斃,柯文哲是罪有應得,不值得為其辯駁與原諒,但值得收錄為現代官場警示錄的一則案例,警惕為官者與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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