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家屬的傷口,再一次被撕開,赤裸裸攤在空氣中!高雄連續殺人魔張介宗,前後殺了大嫂及2名婦人碎屍後棄置前鎮河,還有2名婦人頭顱下落不明,被求處3個死刑。繼去年8月首度開庭,闊別229天,法院今(31)日再開準備程序庭,張介宗神情淡定,開嗆檢方「說的都不是事實」,要求再調查,遭法官怒斥「這些你之前都講過了」。然而更驚悚的是,他要求審理過程要展示自己犯案時所使用的8樣工具,對被害者家屬無疑是一大打擊。說也巧合,今天剛好他74歲生日,在這樣的時刻站上被告席,顯得格外諷刺,一審預計6月5日下午4時許宣判。
腳鐐拖地發出刺耳聲響,張介宗一雙藍白拖步伐蹣跚,身穿橘色polo衫、黑色長褲,戴著藍色口罩,在兩名法警戒護下入座,雙手放膝蓋,四處張望,神情沒一絲緊張,毫無悔意,他就是震撼社會的連續殺人魔;張介宗手中緊握白色信封,反覆捏折,早已佈滿皺摺,似乎有備而來。儘管法官未給予發言機會,他仍抓準空檔怒嗆檢方:「說的都不是事實」,並要求重新調查,被法官怒斥:這些你之前都說過了。
對於殺人、分屍等重大指控,張介宗一概否認罪行。不過這回他唯一改口,坦承曾持死者張姓婦人的一卡通搭渡輪、公車,不法所得330元,但強調是「撿到」不是偷,主張罪名要從竊盜改為侵佔遺失物罪。面對即將迎來的審理,張介宗竟開口要求展示自己犯案時所使用的8樣工具,包含:榔頭、自行車、長短紅布條碎布、剪刀、尖嘴鉗、常鈍刀、鉗子、電動理髮器,屆時將一一在法庭上曝光,對被害者家屬無疑是一大打擊。
法官諭知將在5日25日從200名備選國民法官名單中,選出25名國民法官,進行密集審理,全案則預計在6月5日下午4時進行一審宣判。張介宗被起訴3個死刑,會落得什麼下場,外界高度關注。
把時間往回推,去年8月14日首度出庭竟脫稿拿出手寫信怒嗆:檢察官指控的犯罪都「不是事實」,幾年前已把器官捐贈給社會,與社會無爭,跟被害人是朋友,不可能殺害,我那麼矮小,要勒死高大的被害人談何容易,假如真的有行兇,樓上樓下的鄰居也會聽到聲響,掙扎過程自己身上也該有傷,但都沒有!
至於到河邊丟屍塊,辯解自己沒下到河邊怎麼丟?本身有晨運習慣,可以傳喚其他運動民眾作證,「相信就調查,不然就速審速判,別浪費國家資源」,不會上訴,別再傳喚出庭,死後遺體送高醫。一席話讓一旁辯護人看傻了眼,張介宗脫稿演出。
回整起案情,家住楠梓區的趙林婦2月2日出門後隨即人間蒸發,2月6日被警方發現,已經成了屍塊被丟進前鎮河,且屍骨未全;警方掌握嫌犯為張介宗,並前往其住處採集跡證,發現屋內血跡不只趙林女一人,經比對確認,轄內失蹤人口左營張婦(74歲)1月17日下午,以及2024年11月29日12時10分兄嫂黃婦都進了張嫌家再也沒出來,全被慘忍殺害分屍,成了一袋又一袋的囊中物被提出丟棄。
張介宗全因不滿大嫂黃婦催促搬家萌生殺機,於去年11月29日,在屋內用印有小狗的粉紅布條打結將被害人勒斃並以榔頭、銳器肢解,存放於冰箱內,事後再將屍塊、頭顱,以被害人長褲包裹、裝放棄屍。成功殺人肢解棄屍的張介宗,似乎得到了快感,接二連三鎖定在公園內的婦人,趁隙交好。
去年元旦,透過電話與張姓婦人聯繫感情,17天後,成功將人約進家門後,隨即施以同樣手法,將人勒斃肢解棄屍;第二次犯案,張介宗犯行仍尚未曝光,認為殺人棄屍計畫還可以繼續執行,因而又主動再公園接近了趙林婦,同樣是一進屋內,就遭勒頸劫命,這一次手法更變態、更大膽,還以電動理髮器剃除屍體上毛髮,在逐一肢解分屍,這次不冰冰箱,直接裝袋,騎腳踏車棄屍。
檢警在張介宗「分屍紅宅」查扣榔頭、剪刀、尖嘴鉗、長尖刀及其他銳器共5種「凶器」,上頭都沾染3名被害者的生物跡證,儘管張介宗至今死不認罪,但鐵證如山,殺人犯行明確,且手段兇殘,去年5月28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以3個殺人罪、棄屍等罪起訴張介宗,並求處3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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